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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
2016-09-28   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人才特区建设水平的意见》芜市发〔2015〕1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政办〔2015〕16号)

1、鼓励科技成果拥有人新注册公司或与老企业嫁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转化科研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根据经济社会效益贡献,按照成果转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高校、科研机构在芜建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运营成效优良的,给予最高30万元研发或运营补贴。

2、增加对企业、高校、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补助。企业和高校院所以技术入股、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芜湖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给予技术输出方10%的资金补助,单项成果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对企业和研发机构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根据服务期限和实际情况,经认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

4、对经评审认定的创业团队,市区两级可出资参股不超过2000万元,其中70%股权可用于奖励或股权激励。

5、对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业,可享受最高4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入驻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经认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免担保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

6、对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团队的个人或社会组织,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7、提供住房和生活便利。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可享受最高每人每月7000元生活补贴。对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继续给予安家补助。为无住房的人才提供公租房,给予最高80%的租金补贴。惠居住房金融公司为各类人才购房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支持。

8、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科技团队是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落户芜湖创业的人才团队。

申请市、县区扶持资金的科技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并具有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科技团队成员应在3名以上(含3名),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一般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较强的专业创新能力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成员间知识技能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与创业项目关联度较大。

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注册3年以内,发展势头良好。

市、县区扶持资金入股后,科技团队持股不能少于公司总股本20%,其中现金出资不少于公司总股本的10%。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各级政府扶持资金的50%。团队成员3年内未经政府出资方同意,不得脱离公司或出让所持有的股份。

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并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科技团队成员原则上每人每年在芜湖工作3个月以上。

对市政府审定的科技团队,进行以下扶持:

每年扶持20个左右的科技团队来芜创新创业。根据市投资委会议决定,对在芜正式注册的科技团队分A、B、C、D四类予以支持,对每个科技团队分别出资参股20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

上市奖励。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自市、县区扶持资金到位后,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市、县区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在企业中所占股份的70%奖励给团队成员,第6-7年上市的分别奖励50%和30%,第8年上市奖励10%,第9年后不再享受股权奖励政策;5年内在“新三板”挂牌的,奖励市、县区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的30%,后续实现转板上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仍按照上市的奖励政策兑现。

业绩奖励。自市、县区扶持资金到位后的连续5个会计年度(含扶持资金到位年度),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累计实际缴纳税金(不含土地使用税)达到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奖励市、县区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部分在企业中所占股权的30%,每多完成的实缴税金达到市、县区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20%,增加10%奖励,最高奖励70%。

回购奖励。自市、县区扶持资金到位后60个月内(含60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科技团队有权按照投资本金及退出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回购市、县区扶持资金所占股权,原则上不超过70%。

对上述上市奖励、业绩奖励、回购奖励,科技团队可任选且仅选一种奖励方式。选择期限最迟不得超过市、县区扶持资金到位之日后的60个月。

市、县区扶持资金到位后5年内,对销售收入、上缴税收连续3年增长20%以上的B、C、D类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科技团队及创办的公司可继续申请扶持资金投资入股,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芜湖经济发展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扶持团队可采取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参股支持额度可突破2000万。政府性扶持资金入股超过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奖励额度另行约定,在股权投资协议中明确。

对市政府审定的重点团队项目,推荐申报省政府科技团队扶持资金。科技团队可叠加享受人才和科技创新相关政策,但不包括其他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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