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人社秘〔2014〕78号 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降低大学生创业门槛,解决大学生创业贷款无担保抵押问题,进一步扶持大学生创业,现就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入驻省、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实体。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系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 2、申请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担任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且为企业主要出资人。 3、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三、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最长不超过两年期限。 四、办理流程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按季度受理园内创业者贷款申请→资格初审后推荐→邮储银行审查创业实体经营状况→市民强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市人社局、财政局进行资格复审→邮储银行发放贷款→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并办理贴息手续。 五、相关单位职责 为稳妥开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行贷款总额控制和代偿封顶办法。全市每年安排贷款额度不超过600万元,风险补偿金比例不超过10%。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接受本创业基地内大学生创业实体的贷款申请,对创业实体运营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小额担保贷款还款监督机制,协助邮储银行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2、邮储银行芜湖市分行:审核创业实体运营情况,根据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及担保资料,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放款,按季度代申请贴息。当小额担保贷款代偿达到10%时暂停放贷,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协商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后再恢复贷款。 3、市民强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实体提供贷款担保,不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和资产抵押措施,不收取担保费。与市邮储银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签署合作协议,逾期30天进行代偿。 4、市人社局:督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个环节工作流程,牵头对申请人贴息资格审核,建立统计、考核、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资金兑付。 5、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拨付贴息资金,根据年度实际担保发放总额拨付市民强担保公司风险补偿金。 六、所需资料 1、芜湖市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基础资料:申请人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由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原件); 3、创业实体经营状况的相关资料(如进销货的业务单据、财务报表、环保、卫生等特殊证件)。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芜湖市分行 2014年3月10日 |